两名主播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 案件正在检查中
2021-09-30 16:01:21  来源: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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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经查,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中。

2017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的收入高达3.9亿元,但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今年最终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消费需求变化,国内直播电商市场规模逐渐增大。艾瑞咨询发布的《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0%,预计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超过4.9万亿元。截至2020年底,我国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累计注册8862家,行业内主播从业者人数达到124万人。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教授林江向记者表示,此次通报意味着国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法,打击包括直播电商行业在内的行业从业者偷税逃税的行为。网络主播在网络上进行一场直播,其营业额可能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网络直播平台售卖的产品是商家的,显示要核查的不仅是网络主播的收入是否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可能包括对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是否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足额缴纳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税款。他认为,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产生,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产生,网络主播、明星艺人的收入动辄千万上亿元,再以核定征收的方式征税已经不合时宜。

2018年10月,范某冰因逃税被重罚超8亿元。当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今年8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艺人郑某偷逃税案件表示,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今年9月28日,中视金鼎(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在官博上发表了一份声明称,在2020年底-2021年的内部审计核算时,发现在代理歌星韩某经纪业务期间,作为纳税人韩某存在着大量少交或者漏交与其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

近年来,文娱行业工作者偷税逃税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国家对于文娱领域的监管治理趋严。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称,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林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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