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精准打击空壳公司 继续压严压实审计机构责任
2021-11-22 17:54:14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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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统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交所表示,《指南》旨在明确财务类退市指标中营业收入具体扣除事项,提升财务类退市指标可执行性,落实落细退市新规: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原则,精准打击空壳公司;二是采取“定义+列举”方式,明确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三是强化审计机构核查要求,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上交所方面称,《指南》中营业收入具体扣除事项的重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细化贸易、类金融业务扣除要求;二是规范“稳定业务模式”判断标准;三是明确将非正常交易合并取得的收入进行扣除。

据悉,由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对上市公司尤其处在退市边缘的公司影响较大,《指南》在正式发布前已向所有沪市公司以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计机构公开征求意见。总体来看,《指南》得到了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的肯定和认可。上市公司及审计机构的反馈意见主要集中于类金融业务的定义、新增贸易业务的扣除标准、稳定业务模式的判断标准等问题。上交所已基于反馈意见和建议对《指南》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后续将通过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实务指导。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退市新规及《指南》有关规定,做好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认定与信息披露工作。认定方面,上市公司不得确认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以及不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等异常交易产生的收入。在此基础上,若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应对照《指南》,综合考虑相关收入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可持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指南》强调了审计机构核查责任。上交所方面称,退市新规明确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机构需对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是否恰当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旨在要求审计机构扛起“看门人”责任。从上交所2020年退市监管情况看,审计机构是财务类退市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因此,本次发布的《指南》强调了对审计机构的核查要求,继续压严压实审计机构责任。(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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