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发文规范政商交往,厘清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线
2020-07-22 15:45:19  来源: 潇湘晨报  
1
听新闻

厘清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线

湖南省纪委发文规范政商交往,列出谋取个人私利、违规获取薪酬等五类负面清单

据三湘风纪网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不得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托办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企业产品或者服务;不得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度假、娱乐保健等活动安排;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者为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近日,省纪委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下称《意见》),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意见》指出,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落实惠企政策,严格执行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依法精简涉企审批事项和环节,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涉企服务中力戒慵懒散、推绕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做到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做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防止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系不服务。对企业负责人向领导干部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要及时回应、帮助解决,不能置之不理。

《意见》提出,要维护合法权益。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项目审批、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对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一视同仁。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因政府换届、规划调整、政策变更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加大涉企遗留问题解决力度,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依法保障企业及其负责人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冻结企业合法账户,对调查清楚的,及时解除冻结措施。

加强政商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到企业开展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因工作原因误餐的,可以参照公务接待标准在企业就餐。邀请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参加活动的,可以按规定安排公务用餐。参加企业外出类活动,可以搭乘企业统一安排的交通工具,可以与企业人员一同就餐、住宿,但必须遵守国内差旅有关规定,并结清差旅费用。

《意见》提出,列出负面清单,厘清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线。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应当以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不得发生谋取个人私利、违规获取薪酬、违规收受财物、违规干预经营、滥用监管职权等行为。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