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转
2021-10-13 11:20:58  来源: 中国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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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2 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办法涵盖了共有产权住房概念定义、建设筹集模式、价格权属确定、供应对象范围,以及销售、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等要求。

在产权份额和上市转让方面,共有产权房份额由承购人与政府按比例共同持有,承购人购买份额原则上不低于60%、不高于8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转让,承购人、代持机构按照各自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房款的相应部分,住房性质转为普通商品住房。

关键词: 不动产权证 共有产权 监督管理 上市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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