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生司研招处要求,为保障考场秩序,请在现场确认时重复报名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考生对本人重复报名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确认要求如下:
1、考生从我校下载确认表格按要求填好确认信息,一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如果再次重复报考将取消报考资格。
2、在11月28日14:00前,将表格传真到上海大学MBA招生办公室,传真:021-56336854, 超过规定时间没有传真确认表格的考生,按无效数据不准考处理。
注:没有重复报名现象的考生(以现场确认为准)无需进行该核对确认。
2007年11月27日
重复报名考生确认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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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姓名 |
报名号 |
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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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真实准确,经此确认后,本人如果还有重复报考的情况,愿意接受教育部取消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规定。
考生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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