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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08MBA复试线 总分170 英语45综合100

2008-3-11 10:24:18 源自:中国MBAhome网综合报道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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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外调剂录取

1、从外校调剂录取

在调剂录取时,鼓励接收学科从生源充足的其他自划线高校的相同学科调剂录取合格考生。拟调剂录取的外校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2)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3)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即原则上不接受跨二级学科调剂;(4)优先考虑55所研究生院学校(名单见附件五)的本科毕业生。

外校调剂的申请程序为:考生填写外校考生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六)并送交接收学科、接收学科统一将申请名单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考生初试成绩并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通知接收学科。

外校调剂考生必须参加接收学科组织的复试。复试原则上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才能进行。调剂录取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办理。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我校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六、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

我校自2006年开始实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在复试、录取的同时,还需确定由校本部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学院和委托培养类考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类别。具体评定办法及有关要求将于近日另行公布。

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规定执行。

七、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校监察处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八、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由校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随后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与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

各院(系)应于3月14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     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本院(系)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名单及督察电话;

(3)     本院(系)各学科招生计划;

(4)     本院(系)内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5)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6)     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     面试方法、面试实施细则及面试时间、地点;

(8)     需调剂录取学科的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9)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310

确定复试资格基本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启动

研究生院

311~14

网上公布录取工作意见及相关文件;下发符合复试资格基本线考生的相关材料;各院(系)、学科报送复试方案

研究生院、各院(系)

315

网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各学科复试方案、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需调剂录取学科的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校研招办

316~21

1. 资格审查

2. 个别学科可进行面试

各院(系)及校研招办

322上午

8:3011:30

全校统一笔试

各院(系)及校研招办

322下午

~3月28

1. 笔试评卷

2. 面试

3. 登分、核分,各学科公布最后成绩排序

4. 录取,优先公布未录取考生名单

5. 确定奖学金类别

6. 各院(系)、学科公布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和奖学金类别

7. 填报拟录取库,于28日前报校研招办

8. 生源不足学科整理调剂录取信息,公布第二次复试办法和调剂录取原则

各院(系)及校研招办

329~4月10

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各院(系)及校研招办

410~25

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对特殊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审核后的拟录取库上报省招办

校研招办

6

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复公布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院(系)、学科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须提前通知到考生。

2、MBA考生的复试由管理学院MBA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和要求见MBA中心通知。

3、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各院(系)一律使用校研招办下发的研究生录取信息系统,所录取和上报的学科名称和代码(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必须与招生简章所登载的学科名称和代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到教育部录取系统。请教学秘书及相关人员参照《研究生录取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尽快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研招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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