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对天安财产保险等6家机构实施接管,有利于提升全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
2020-07-20 10:23:50  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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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鉴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4条规定的接管条件,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55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决定对上述6家机构实施接管, 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适当延长。

公告明确,自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银保监会派驻的接管组承担。接管组行使被接管机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被接管机构法定代表人职责。接管组依据相关法律委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建6个托管组,按照托管协议分别托管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接管后,被接管机构继续照常经营,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组将依法履职,保持公司稳定经营,依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6家机构被接管后,经营不中断,可以正常开展业务,消费者可以购买其正常在售的金融产品,相关保险合同合法权益都将得到保障,相关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将依法得到维护。目前,我国保险业经营总体稳健,风险完全可控。2020年1~5月,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55亿元,同比增加171%,行业现金流充裕。2020年一季度末,纳入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审议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5%、234%,远高于100%、50%的监管要求,整个保险业偿付能力维持在高水平。上述4家保险公司出现风险完全不影响保险行业稳健经营的大局。我国信托业运行总体平稳,风险完全可控。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行业信托业务收入191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26亿元,盈利状况保持良好。68家信托公司净资产6429亿元,同比增长7.9%,净资本覆盖率182%,监管指标保持平稳,行业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接管个别高风险信托公司,不仅不会影响信托行业稳健运行的大局,而且更有利于提升全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记者薛应军)

关键词: 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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