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金融30条”公布实施一年以来,90%以上的措施已落地实施
2021-05-18 14:38:00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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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30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打开新篇章。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30条”实施一周年之际,广州日报特别推出《金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系列专题策划,通过深入采访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居民、专家学者,全景记录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以及金融业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创新举措和成效。

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获批设立,“跨境理财通”细则征求意见发布,跨境缴费、跨境保险等民生金融互联互通加速推进。全省累计与港澳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超18万亿元,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再上新台阶……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多个相关部门了解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30条”公布实施一年以来,90%以上的措施已落地实施。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所原所长、现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看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的坚冰正在逐步消融,金融要素互联互通的制度性壁垒实现了根本性突破,尤其是跨境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业务服务品种有了重大突破。

这一年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21年4月19日,广州期货交易所在广州揭牌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交易所、大湾区新增的国家级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交易平台。

重大金融改革事项的第二件大事是,“跨境理财通”已箭在弦上,2021年5月6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首只“跨境理财通”面世进入最后环节。

在这一年里,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实施、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正式实施。

此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也有了新进展。今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试点额度为50亿美元。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横琴片区将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的设立、迁址和撤销事项实现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并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许可简政放权事项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首个将省内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政策全面复制推广到省内主要区域,自2020年10月政策发布以来,共优化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近1000项。深圳市成为全国首批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城市。

“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30条’中,货币事项改革完成非常好。”任志宏认为,下一步,需要在资本层面加大改革力度,如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统一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等急需深化,这就需要粤港澳大湾区加快资本项目开放。

“当前应以资本项目开放为突破口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便利化由‘规划图’向‘施工图’演变;以资本便利和贸易便利互促互进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便利化由‘时间表’向‘里程表’迈进。”任志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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