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民政局官网11月8日消息,“华夏翰墨艺术交流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招收会员,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北京市民政局决定对该组织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1〕83号)。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荣蕾)
标签: 招收会员 社会团体 名义 华夏翰墨艺术交流中心
杭州市辟谣聘罗永浩为形象大使 称部分媒体断章取义
不到1个月,超万平别墅商业被抢驻,禹悦天地有何魅力?
景昱医疗助力DBS治疗强迫症的多中心RCT研究
女子毕业9年抠出两套房 每年买衣服开销不超百元
残疾不等于残废 曾经的篮球女孩蜕变成水中飞鱼
个人信息保护法今起实施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独腿男子拄拐飞奔射门 网友:这就是男足缺少的精神!
国足战阿曼与澳大利亚时间地点公布 开球时间待确定后公布
中方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 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