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平稳运行,这是改革发展进程的重要里程碑
2021-06-08 10:42:32  来源: 金融时报  
1
听新闻

近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2020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披露情况。这是自2020年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之后首次“成绩单”。截至2021年4月30日,深市共有630家债券发行人、436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披露2020年年报,披露率同比有所提升。沪市披露率接近98%,较去年同期小幅增长。

从整体上来看,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2020年度仍保持较好韧性,企业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保持稳定,发行人资信状况整体良好。分析人士表示,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平稳运行,这是交易所债券市场改革发展进程的重要里程碑。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强调市场化运作的同时,强调扩容不代表放任风险。交易所债市可以从品种创新、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信披、明确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入手。

交易所债市债务水平总体平稳

过去几年,我国交易所债市发展快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在今年的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上交所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所债券市场,2020年,筹资规模达到6.6万亿元,托管量达13.2万亿元,成交额达到271万亿元。2020年,深市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同比增长36%,公司债券AAA主体发行规模占比从51%提高到64%,绿色、双创、可续期、住房租赁等创新品种债券发行规模近2267亿元,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积极引领推动债市高质量发展。

去年以来,沪深两市债券发行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业绩逐步回升,复苏态势良好。其中,沪市债券发行人2020年平均实现营业收入268.06亿元,同比增长2.50%。深市债券发行人平均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均超8%,其中,超六成发行人实现收入正增长,超五成发行人实现利润正增长。

交易所债券发行人债务结构维持稳定。其中,沪市债券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59.25%,同比仅增长1.14%,杠杆水平总体稳定,发行人债务期限结构及货币资金短期有息债务比基本保持稳定。深市债券发行人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0%,平均资产负债率61%,资产负债结构总体处于合理水平。

2020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数据显示,沪市债券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91万亿元,同比增长7.95%,其中,地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1.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4.48%。深市债券发行人平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平均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大幅增加,较上年同期增长74%。

提升监管前瞻性 加强债市风险管理

受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去年以来,部分债券发行人违约风险有所升高。据了解,在深市目前已披露的2020年债券年报中,共有25家发行人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从非标审计报告看,因存在大幅亏损、债务逾期、未决诉讼、应收款项回收、减值计提或资产收购审计证据不充分及审计范围受限等事项,上述发行人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深交所表示,结合监管实践和信用风险特征,今年年报审核工作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更聚焦于主体偿债能力和基础资产现金流状况,结合整体偿债风险特征分类监管、精准施策,切实提升监管前瞻性。除了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偿债能力影响之外,深交所还重点关注债务规模、结构、期限及其变动的合理性,加强对存续期债券规模较大企业、弱资质企业、房地产企业等类型公司总体债务融资情况的监测和风险研判。此外,深交所还重点关注“存贷双高”“盈利高度依赖非经常性损益”“母弱子强”等发行主体偿债风险,关注公司治理失范、承诺未履行及涉嫌“逃废债”等行为,并重点关注疫情对部分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影响。

上交所针对前期风险暴露程度较高、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本年度偿债压力较大、经营状况或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发生重大负面变化的发行人进行了详细分析,对相关主体开展了年度报告问询与风险排查,督促相关主体进一步强化风险事项信息披露,并切实做好偿债资金落实与后续风险防控安排。

多措并举 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近年来,随着交易所债券市场自律规则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信息披露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对发行人定期报告等披露文件的关注程度持续升温。深交所表示,根据2020年年报审核结果,发行人或专项计划管理人信息披露质量总体上较往年有所提升,基本按照年报准则或格式指引要求编制年报,内容披露更充分,风险提示更到位,经营情况分析更全面,年报可读性、有用性进一步增强。以往年报披露存在的重大风险揭示不到位、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披露重大事项、同一主体不同市场评级差异未披露、财务分析不完整或披露流于形式、创新产品特殊条款披露不充分等情形明显减少。

针对年度报告披露中部分发行人存在未如实披露有息负债逾期进展、财务数据披露错误、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披露不完整等违规行为,上交所对相关发行人与中介机构采取了监管措施。同时,上交所在本次年度报告披露后发布了专项通知,要求各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质量与合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规情形及时进行披露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落实注册制改革精神,优化市场主体自主信息披露的机制安排,上交所在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中正式引入了直通车制度。从整体披露情况来看,本次年度报告直通车运行平稳,整个披露工作的技术实现较为顺利,提高了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据了解,上交所目前正在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加快信息披露事前形式审核向对违规行为进行事后重点监管的转变,自律监管方式的调整将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夯实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解旖媛

关键词: 公司债券 注册制改革 市场化运作 风险管理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