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中心六区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等日间停车政府指导价为2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24元。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收费较低停车场车位常被占用
据了解,2020年底,广州共有小汽车划线泊位约293.2万个,与小汽车保有量(280.7万辆)比值为1.04,在国内超大城市中处于较好水平。但也存在停车难的结构性问题,尤其中心城区矛盾突出,短时间内还难以彻底解决。
而广州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暂沿用广州市物价局2014年发布的穗价〔2014〕97号文执行,收费标准较低,造成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周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住宅小区、商业建筑等配套停车场,存在公共停车场泊位被周边其他非服务对象长时间占用现象,致使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低,停车供需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开展执法检查时,有市人大代表指出,一些公共停车场因为免费或低价,如图书馆、医院等,周边一些车主为了节省成本停车占位,而真正有需要的却找不到车位。
以市妇儿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为例,因为该院停车位有限,加上院内院外停车场收费差距大,司机排队等候车位现象突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停车场价格完全放开并不现实,还要考虑到民生问题,如病人群体。公共停车场还要精准管理,比如通过预约、查看票据凭证等,让真正有需要的人享受低价“福利”。
已有个别停车场实行差别收费
按照《通知》,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单独核定。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景区配套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则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的差别化收费标准,经营者在通知规定范围内制定或调整收费方案。这些停车场因经营成本等因素影响,确需超出统一的差别化收费标准的,可以向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单独核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中心六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为:日间停车2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24元。中心六区城市景区配套停车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政府指导价为:日间停车3小时以内为2.5元/半小时,超过3小时则为5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45元。
近年来,市发改委(含原广州市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需求,在个别停车场已经实行了差别收费政策:在体育中心地下、花城汇广场、广州塔等停车场,对3小时内的停车服务执行较低的正常收费标准,超过3小时的按正常标准的2倍计收。
据了解,上述差别收费政策试行后,社会反映平稳,经营企业反映较为满意,以往堵塞路面交通严重、车位被长期占用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目前,花城汇停车场也在实行价格机制。据了解,该停车场现行标准为3小时以内2.5元/半小时,超过3小时则为5元/半小时。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优惠措施,如每天在同一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内充电首小时内的新能源汽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停车时长超过1小时的应当支付全部停车时长的服务费用。
商业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通知》还明确,推进其他停车场服务收费市场化。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外,对于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场及住宅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据了解,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和露天停车场等几类停车场,目前收费定价方式为市场调节价。
“目前停车位较为紧张,很多车主前来咨询,我们停车场收费标准参考了市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会根据停车需求有所变化。”海珠区鸿富新晓港停车场工作人员说。
在天河电脑城,停车场负责人表示,目前停车场已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于是否会进一步涨价的问题,该负责人认为,“即使放开也会有一定的价格界限。(何小敏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