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民宿在床尾发现摄像头,商场试衣间竟隔墙有“眼”,甚至正常的居家生活也成了陌生人隐秘围观的“真人秀”……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公共场所及家用摄像头,非法安装偷拍设备,出售破解软件,传授偷拍技术,获取他人隐私画面并借此牟利,形成了一条摄像头偷窥的黑色产业链,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央视新闻频道8月11日)。
近年来,偷拍之于公民隐私安全的冲击几乎是前所未有。由于偷拍的技术、经济门槛畸低,传统的个人隐私保护手段失灵,在非法利益的诱导下,偷拍行为屡禁不止,且多发频发。如何防范偷拍,恐怕不能止于对违法者的末端打击,还须在多个层面作出调整,重新构筑更严更高的防范壁垒,提高公民隐私保护的可靠性。
其一,从源头上规范视频监控器材的生产与销售。偷拍的泛滥,与视频监控器材大量生产、销售有直接关联,特别是器材的微型化、智能化并未受到明确限制,并且相关设备在网络上的大量销售,增加了偷拍侵犯隐私违法的便利。可见,有关方面有必要制定监控、拍摄器材设备的等级标准,对这些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对购买相关设备的消费者实行登记制度。对违反制度者重处重罚,从而让偷拍的条件无“孔”可入。
其二,大幅度提高偷拍者的违法成本。目前对偷拍的处理,普遍适用的是《治安处罚法》,违法成本明显偏低,哪怕是情节较重的行为,也只是十日以下的拘留。而一般情况下的偷拍行为相当隐蔽,发现难、查处难,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大多数违法者都难以被追究。对此,有必要推动偷拍行为的入刑,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其三,强化第三方对公民隐私安全的保护。民法典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宣示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偷拍多发生在旅馆、浴室、商场更衣间等与消费者隐私关联密切的场所,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营场所应当对消费者的隐私安全承担保护责任,但具体的规定还有待细化,从而倒逼这类场所建立反偷拍的检查和技术防范机制。
其四,阻断偷拍侵犯隐私信息的网络传播。偷拍往往与网络涉黄的信息交易有密切关联,应加大网络涉黄信息的监控、清理和打击力度,铲除网络涉黄土壤,依法从严惩处通过网络传播、交易涉黄和侵犯隐私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多管齐下,必然能斩断偷拍的黑色产业链,有效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木须虫)